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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健保,牙周病患者除了洗牙,我們還能做甚麼?

根據統計,台灣成年人中有90℅以上人口患有不同程度的牙周疾病,

其中50 ℅需要牙周深度治療

就是有可能是需要納入牙周統合照護計畫的族群〉。

但是礙於健保資源有限,

如果患者對牙周病的認識不夠,

本身沒有強烈的治療意願,配合度也不高,

還是抱著像以前多數人對牙周病頭痛醫頭、腳痛醫腳,

沒有症狀了就隨意中斷治療的那種消極態度,

不只得不到治療上的效果,反而浪費健保資源

占據了需要治療者的名額。

〈雖然中老年人罹患牙周病總人口數超過一百萬人次,

但針對牙周統合照護,政府每年只提供約一萬個名額〉。

這也是在參加牙周照護的講習課程中,

講師一再對參予講習醫師耳提面命的『一定要慎選患者』。


要選擇什麼樣的患者呢!

臨床多年我也常感慨的對患者說:

既然你現在可以刷得這麼乾淨,

為甚麼我開始治療你的時候,牙周病這麼嚴重啊!

你是可以做得到的啊!

很多人不清楚,

牙周病的治療醫師所負的責任只有其中的20%,

另外的80%是落在患者身上,

也就是說,

牙周病治療成果好壞不是取決於醫師厲不厲害?

而是患者認不認真?

醫師的角色:

1. 教育及說服患者。2.治療患者。3.追蹤患者。

患者的角色:

1. 接受自己的問題,學習認識自己的問題。

2. 配合治療。

3. 盡力去維護治療的成果。

也唯獨在這樣兩方合作無間的配合之下,

牙周病的治療才能得到一定的治療效果。

所以牙周病治療是一場醫師、患者和牙周病細菌的角力戰。

也是一場永無止境的長期對抗戰。

絕不可能有停止作戰的一天。

臨床我們也常見到許多牙周病末期幾乎面臨全口拔牙的患者,

詢問也常發現其實他們也都接受過牙周病治療,

甚至牙周開刀、補骨等等更進階的治療都做過,

其實不是這些治療無效,

而是患者常會在牙周病的病情被控制後,

因為查覺不到症狀了,

就以為沒問題而開始中斷後續的追蹤。

患者總覺得我已經會刷牙,也刷得很乾淨,

我現在又沒有不舒服,

我為甚麼還需要去看醫師?

殊不知在不知覺間牙周病菌又開始悄悄滋長、

毒性又開始悄悄累積,

只要有一天,宿主本身抵抗力降低,讓它有機可趁時,

糟了!刷牙又開始出血、牙齦又出現紅腫、化膿,

牙齒又開始不舒服沒力氣咬東西等等症狀有出現時,‧‧‧

每當患者警覺到自己的牙齒有問題再度出現在診所尋求治療時,

醫師通常只有『無言』兩字可以形容,

因為前面所有的努力都完了,

而且常常症狀變得比治療前還糟糕。

就如那些已經控制的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疾病,

一旦患者又中斷追蹤、病情再度反彈,

前面的努力幾乎是化成烏有,

所以才說這些糖尿病、高血壓、牙周病等慢性疾病者

是必須和醫師做好朋友,

大家一起同心協力對抗疾病,做一場長期對抗的。


很多人在罵健保,限制東限制西,

年輕醫師也常會抱怨為甚麼健保給付這麼低?要我們怎麼做?

可是在經過以前更不合理的勞保時代,

我個人覺得在有限的資源下,只要能好好利用,

健保還是可以造福很多口袋不深的患者的。

特別是在牙周病這一塊,

以前的健保幾乎是沒什麼可以做的,

除了基本的洗牙外,

今天這裡不舒服,

醫師就用洗牙機頭幫你清一清,好像好一些?

下次突然長膿了,

清一清再開個藥壓一下牙周發炎,好像又好了,

在這樣的姑息療法下,

中度的變重度,輕度的變中度,嚴重的就拔牙囉!

永遠沒有止境的惡性循環,

連要好好做一付活動假牙都有困難,

因為掛勾勾的牙齒不掛還好,

掛了沒一兩年那些掛勾勾的牙齒又開始搖晃,

接著又拔牙了。

從民國九十八年底開始,

健保對牙周病治療做了一些比較有建設性的變革,

就是提出了『牙周病統合照護計畫』,

這個治療計畫是

將牙周病開始歸位於一個全盤性的『面』的照護,

而不是以前的『點』的治療。

進行了這幾年,在104年又提出了更完整的特殊照護和固本計畫,

讓牙周病的治療在健保這一塊可以給牙周病患者更完整的治療和維護。

我覺得如果牙周病患者不能體會政府的美意,

好好善加利用,實在是對不起自己,

也對不起健保在財政困難的同時還能做這樣的改變。


好了,之前在部落格我已經介紹過牙周統合照護,

在牙周統合照護實行了好幾年後,

健保真對牙周這塊又做了更完整的規劃,

我覺得有必要婕由部落格的介紹,

更進一步,

讓患者更了解牙周治療在健保中患者還能做哪些更有效的利用?

如果我們比較以前的統合照護

目前新推出的特殊照護和固本計畫,

兩者間有甚麼不同?

就是可以納入這個照護計畫的患者群放寬限制了。

1. 以前的牙周統合照護規定

全口牙周炎﹝口內總齒數至少還要有16顆牙齒

(專業認定需拔除者不列入總齒數計算),

6(含)顆牙齒以上牙周囊袋深度≧5mm﹞。

也就是說一個牙周病患者來,

我們要先評估,

扣除一定非要拔除無法治療的牙齒,

口內還剩有16顆以上,

其中只要有5顆牙有牙周病的認定條件即可符合。


看起來條件很鬆。

錯了,

符合以上條件的多數是牙周病還落在比較輕微的族群,

那那些牙周病已經很嚴重,

口內已經很多牙齒都因為牙周病過於嚴重被拔除的人怎麼辦?

所以上述規定在當時對醫師而言,覺得很困擾,

但是沒辦法啊!規定就是規定。

對於那些因為牙周病問題口內掉得只剩幾顆牙的患者,

醫師也只能比照一般患者去處理,不然就是自費。

現在條件放寬了,

政府終於承認有一些因為牙周問題

拔牙拔到低於16顆牙以下的患者

更應該是我們要關注的牙周病患者,

他也是必須納入這個區塊的一群,

讓我們可以給他更積極的教育與照護,

使他口內岌岌可危的那幾顆牙可以盡量延長在口內存在的年限。

〈屬104年先推出的牙周特殊照護區塊〉

另外,以前的統合照護治療過的患者後續的追蹤治療

還是歸入我們一般健康牙齒的洗牙追蹤〈每6個月一次〉,

可是對於很多牙周囊袋很深的患者他在刷牙時,

即使非常努力

也不可能真正完全清除到牙周囊袋深於3~4mm以上的深度,

經過一段時間牙菌斑的累積

〈特別是在上顎後牙區的頰顎側、遠心

或鄰接面側或是下顎後牙區的舌側〉,

牙齦常再度出現輕微發炎紅腫的現象致使囊袋變得更深更不易清洗,

如果可以將定期追蹤的時間縮短,

讓醫師可以更頻繁的對患者口內狀況

做有效性的監測、追蹤、維護,

對牙周病的控制相信也會更有效果的。


現在政府應該是聽到民眾和醫師的心聲了,

所以104年度健保也在這個區塊做一定程度的放寬,

讓已經納入牙周統合計劃照護和特殊照護的患者群,

每180天就能做一次定期追蹤。

但是我也很懇切的期望,

不管是醫師或是患者都能珍惜這得來不易的機會,

好好利用這樣的資源幫患者控制患者的牙周問題,

而不是醫師這方覺得

『好棒!反正這種牙周處理政府也很難稽查我有沒有做好?

又有更簡單不易被健保局抓包的盲點,

可以輕易的跟健保局申請費用,何樂不為呢?』

患者這方覺得

『反正又不用我出錢,我愛看就看,反正有問題都是醫師的事就是了』,

根本沒有耐心好好配合醫師做完整個療程,

也不願在療程期間及療程後做好自己的本份

『認識牙周病→學會如何清潔牙齒→真正做好自己口內牙齒的清潔維護』。

牙周病的最好治療方式是預防它的發生,

但是若是已經發生了,

那最好的治療方式就是面對它、控制它,

政府既然給了我們資源,

那我們也該利用它,但更要珍惜它,

唯有這樣健保才能永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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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ouhde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